2023年10月大征期來啦!10月申報期可以提前申報享受今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,加計扣除是企業所得稅的一種稅基式優惠方式,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扣除額的基礎上,再加成一定比例,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額,對企業的研發費用實施加計扣除,則稱之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。
為更好地支持企業創新發展,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,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%提高至100%的政策,作為一項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。根據現行規定,企業可以在7月申報期、10月申報期和年度匯算清繳三個時點,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,其中,每年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(按季預繳)或9月份(按月預繳)企業所得稅時,可以根據其盈虧情況、研發費用核算情況、研發費用金額大小等因素,自主選擇是否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。
在10月份預繳申報期,未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,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?。骸罢鎸嵃l生、自行判別、申報享受、相關資料留存備查”方式辦理。
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要點
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(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規定: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自2023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%在稅前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自2023年1月1日起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%在稅前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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